2014年5月6日 星期二

「網軍」有違法問題(許仁碩)「網軍」公文 警政署認帳! BBC:台灣收緊網路言論自由;

「網軍」有違法問題(許仁碩)

日 前警政署組織網軍,進行網路社運言論的全面監看與反制,並強調按照《內政部警政署組織法》第2條第10項與《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7條,蒐集公開資訊並無 違法,僅是「網軍」名稱不妥。然而,真的改個名(如「網路評論員」)就沒問題嗎?事實上,網軍不僅毫無法源依據,更嚴重侵害了人民權利。
首先,警政署只提蒐集資訊的部分,卻故意忽略了網軍尚需「反制對警察不實或不利的言論」。並舉例若警察打人,要以「可能是舊傷」等回應,避免抗爭者得到民眾聲援。

偽裝身分逃避監督

但 是「反制」顯已脫離了資訊蒐集的範圍,並無法源依據。公務機關面對批評,若有理,則應改正;若不實,則應公開澄清,並接受公評。網軍的違法之處,就在於其 執行公務,卻偽裝身分逃避監督。人民無法檢視網軍是否會違反行政中立,選擇性對付特定對象,或者是否會以不實的發言,掩蓋「對警察不利的真實言論」。這已 違反《警職法》第4條對警察執勤時需揭露身分的規定,也牴觸民主體制對於責任政治的要求。
然而,單純蒐集公開資訊是否可以?其實不然。警政署主張的組織法雖規定了職掌,但並未規定行使方式,只有具體的作用法(如《警職法》)能做為職權 行使依據,避免濫權。但《警職法》第17條是規定依《警職法》蒐集資訊(如跟監)時,要合乎目的性與必要性,是對已有法源下資訊蒐集的「限制」而非「授 權」。網軍情蒐並無法源依據無疑。

將集會遊行當犯罪

網 軍不但違法,政策面也非常不妥。抗爭若要達成訴求,必現身於大眾面前,跟犯罪需暗中進行完全相反,因此警察不應將情蒐資源投注於監視人民行使集會自由,而 是應投注於犯罪偵防上。而網軍情蒐搭配近來警方濫用「煽惑罪」惡法,或是先前集遊「黑名單」的做法,更容易造成民眾的寒蟬效應。
以治安為名,組織 網軍對付社運,正顯示出將集會遊行視為犯罪,而非公民權利行使的威權心態。所謂「治安」到底是政客的治安,還是人民的治安?說到底,真正「危及治安」的, 恐怕不是在網路上串聯的社運團體,而是為了政客高枕無憂投入大量人力預算,而無視基層員警過勞的警政署吧。
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2014.5.2 再改blog 名稱



BBC:台灣收緊網路言論自由


2014-05-02 〔國際新聞中心/綜合報導〕英國廣播公司(BBC)中文網昨報導,台灣當局在近來一連串針對政府的示威抗議後,收緊網路言論自由,還不惜動用網軍反制,甚至宣布將對示威者進行「預防性羈押」,台北市長郝龍斌還將阻礙交通的反核人士定義為「劫機者」之類的恐怖份子。

檢警大動作 殺雞儆猴

報導中提到,網路上流出的一份警方公文顯示,其任務是在「聚眾活動進行時,立即召集網軍編組人員集合作業」;而針對一名在網路上貼文號召癱瘓捷運的男子迅速遭查辦,BBC引述律師看法指出,檢警大動作明顯是要「殺雞儆猴」,讓人們害怕上街示威表達意見。
報導中說,內政部聲稱對於「首謀、累犯、激進者」將會依法強勢處置,而從一名義務律師賴瑩真公布的處理過程來看,誰會被當成犯罪者逮捕是由警方認定,並不見得需要證據。
賴瑩真說,她的當事人在示威活動中,因看到有認識的人遭警方圍住,上前要將朋友拉出而被警方捉住並過肩摔,接著就被警方戴上手銬,以妨害公務罪名逮捕。
她表示,之後在檢察官複訊播放警方蒐證的影像時,才發現其當事人根本就不是警方指控的犯罪嫌疑人。

「網軍」公文 警政署認帳!

王立柔 2014年05月01日 20:44 238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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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軍」公文 警政署認帳!
警政署網軍公文(都是翻攝網路)
網路上日前瘋傳「警察網軍公文」,警政署1日證實為真,指稱是保二總隊內部公文,但強調此種作法並未妨害言論自由及洩漏個資。此消 息一出,讓PTT網友很傻眼,有人直呼「已經不知道怎麼說了!」這份公文甚至預先規劃幾種模式,要警察針對網路言論來回應,例如在網路上看見民眾指控警察 打人時,可以留言說「擦傷處血液已凝固,擦傷邊緣處好像已結痂,會不會是舊傷?」
警政署表示,今年1月8日起至9月5日止,試辦租用「社群媒體資訊匯流平台」,以關鍵字蒐尋相關網路輿情及危安預警訊息,希望有效掌握網路輿情,這也是為了因應當前社會情勢,民眾動輒透過網路、社群媒體號召群眾參與未經申請集會遊行活動或傳播煽惑他人犯罪言論行為。
警政署坦承,公文名稱不當,會進行改善,但絕對沒有妨害言論自由及洩漏個資,會持續依法加強維持社會秩序,防止一切危安狀況發生。
這份有關「輿情系統分工監看事宜」的公文,指派「第1大隊負責監看與核三廠有關的反核消息,第2大隊負責監看與核一、二、四廠有關的反核消息, 第3大隊負責監看反瘋車自救會、反服貿的消息」等。公文更載明,若監看人員主動積極,「先期發掘重大危安預警,即時通報提供防處,有效化解、防範危害及治 安事件發生者,個案簽報敘獎」。
為什麼要監看輿情?公文也指出,「有鑑於台灣苑裡反風車自救會成員及學生約20餘人,分別於103年1月27日上午11時與4月16日9時55 分,二次無預警突襲衝入經濟部靜坐抗議;龍門電廠即將裝填燃料棒試運轉,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寫好遺書,於103年4月22日10時在台北市信義路三段義光 教會『無限期禁食反核四靜坐活動』,民間廢核聲浪日漸高漲,又年底7合1選舉在即,候選人為選票造勢,年輕族群與反核團體利用網路串連發起反核陳抗活動, 將成為新趨勢,不可忽視。」
公文更指名「任務」,表示蒐集情資是為了在抗議活動進行前,預先在被抗議的單位部署警力防範,也應平反對警察不利或不實的消息。公文裡如此指 導,「聚眾活動進行時,立即召集網軍編組人員集合作業,利用智慧型手機或電腦等上網路與社群網站(包含臉書、部落格、討論區)等搜尋,如有對本總隊不實、 不利之報導或PO文,應立即澄清、說明、反制、避免不實、不利報導激怒民眾,導致抗議民眾激增,陳抗活動事態擴大。」
就連如何澄清、說明,公文也先規劃好了幾種模式,名為「臉書討論區的說明、澄清範例」,包括在網路上看見民眾指控警察打人時,可以回應「擦傷處血液已凝固,擦傷邊緣處好像已結痂,會不會是舊傷?」或者「現場的警察好像未配帶警棍,被警棍打傷流血,我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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